
陈水扁昨天下午在台北看守所放风运动,他双手叉腰,身体向后伸展,还冲着在附近大楼楼顶守候的记者笑,好像要摆姿势给记者拍照。

陈水扁做操
陈水扁昨天在台北看守所度过二次羁押的第十四天,并再度被媒体拍到放风画面。当时他知道有记者等候,便作势摆动作拍照。
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这是陈水扁二度收押后第四度放风,所方为维安考虑,警察事先到制高点查看,并过滤在场记者身份,但未驱赶。
陈水扁穿着铁灰色囚服外套、左胸口挂着2185识别证,下半身穿家人送来的黑色长裤,双脚套上厚厚保暖袜,及购自监所的蓝白拖鞋,疑因外头约13℃寒风,表情显得僵硬。
陈水扁从中央走道走进忠仁花圃时,前后共有五名管理员陪同,两个陪他运动,三个站在中央走道上观看,后来又来一个管理员陪同,总共有六名管理员伴随左右。开门前,还有管理员拿望远镜张望,并不断以无线电联系。
据悉,中央走道大门打开前,管理员告诉陈水扁对面大楼有记者等着要拍摄,但扁向管理员说“没关系,要拍就拍”,开门后扁露出牙齿笑得很开心,管理员也感染到轻松的气氛,在一旁偷笑。
陈水扁走入花圃后,一路抬腿,一路往靠近记者方向的围墙走去,还向管理员比手势,希望靠近记者一点,但管理员不让他靠近。
接着扁开始抬腿、散步暖身,还向记者打招呼,然后扁开始抬膝盖、双手上下左右伸展;扁双手向上举时一度停了一分半钟,还脸带笑意朝记者望去,似乎故意要摆给记者看。
扁小跑步绕圈后,双手扠腰弯曲伸展,前弯时双手还能摸到地面,一点也不受鲔鱼肚影响;接着他绕花园快跑了约二十圈、将近一千米,七分钟后才停下来散步,又向记者挥手,前后共挥手三次。
此外,陈水扁在二次羁押的十四天里共办了二十次会客,可能创下看守所会客频率纪录。加上首度羁押的三十二天,扁已押了四十七天,和女婿赵建铭上次被押天数“并驾齐驱”。
无耻政客——陈水扁风云史
受黄信介影响,弃商学法当律师
现年57岁的前台湾领导人陈水扁,用共产党的话来说,原是贫农出身。小时候,家中的米钱、菜钱、上学的注册费都是向亲友借支、告贷而来,家中积欠的债务在好多年后才能还清。但陈水扁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优异。
1969年底,台湾举行“第一届中央民代”增补选举,受着名“党外”人士、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,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。
“美丽岛”事件发生前,陈一直在做海商法律师,由于才干出众,颇为知名。
为昔日偶像辩护,一举登上政治舞台
所谓“美丽岛”事件,是1979年黄信介、许信良、张俊宏等人办的一本《美丽岛》政论杂志。由于他们在高雄“国际人权日”集会游行时发表演讲,与会3000多名群众情绪激昂,不断高呼“打倒特务统治!”“反对国民党专政!”等口号,并引发暴力冲突,遂被国民党当局逮捕,并控以“为中共统战”和“台*叛乱”罪名。
事件后,张俊雄找上陈水扁,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。
陈水扁当时说,他们只是“表达了民主政治主张,居然是犯了‘二条之一’(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)唯一死刑的叛乱罪,实在是愤怒极了。”他决定接下案件,他的妻子吴淑珍也鼓励他说,“这是历史大案,如果连这个案子都不敢接,当律师还有什么用?”
最后审判结果是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,其他人被判12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此案后,陈水扁不仅由一个“海商律师”转变为一名“刑事律师”,也开始了他的政治之路。他的台*思想逐渐形成并迅速膨胀。
1980年,陈水扁在为黄天福参选立法委员助选时曾公开提出“台湾前途由台湾民众决定”的“自决言论”。
办政论杂志“诽谤”入狱,人称“台湾第一勇”
1981年11月,他以台北市第一高票当选第四届市议员。自1983年起,陈水扁还先后担任党外杂志《政治家》、《自由**》和《蓬莱岛》的社长,积极推动组党。
1984年,《蓬莱岛》杂志刊登文章,称东海大学教授冯沪祥(蒋经国的英文秘书)的论文《新马克思主义批判》是“以翻译代替着作”,结果被冯沪祥控告诽谤,从而引发了名噪一时的“七字官司”。现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正是当时陈水扁的辩护律师。
1986年5月,“蓬莱岛案”宣判,陈水扁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附带民事赔偿200万元新台币。这引起党外激进人士的强烈不满,同时导致党外与国民党原定于6月7日举行的第三次沟通流产。为表示抗议,陈水扁宣布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,拒绝上诉。

吴淑珍1970年18岁申请加入国民党,入党申请照很清秀
1985年9月,陈水扁以“台湾第一勇”获得党外共同推荐,参加台南县长选举,但最终落败。在落选后的谢票过程中,他的妻子吴淑珍遭不明身份的人开一辆大卡车撞倒,导致半身瘫痪。
1986年5月陈出任“党外公政会”台北市分会理事长,并参加了要求当局解除军事戒严统治的“五•一九绿色行动”。
此时,党外除了继续推动组党外,还开始把发展方向转到一连串的街头抗争中。1986年6月9日,党外组织在台北议会大厦前集会,为陈水扁举行“入狱欢送会 ”。会后,陈水扁等人本来想步行到法院以示抗议,但遭到警察阻拦,党外人士随即在市议会门口静坐,与警方对峙17个小时。直到次日凌晨,陈水扁等人才做出让步。
6月,陈因“蓬莱岛案”被判入狱8个月,同年9月28日民进党宣告成立。
1986年9月28日,民主进步党(简称民进党)成立。同年年底,吴淑珍“代夫出征”,竞选“立委”获胜。1987年2月,陈水扁出狱担任吴淑珍的“特别助理”,并在“立法院”率先成立了第一个“国会议员”专属办公室。他还成立了基金会,并重操旧业做起了律师。
高调加入民进党,成为台湾政治明星
1987年2月,陈水扁公开宣誓加入民进党。3月当选民进党第一届补选中执委,同年底当选民进党中常委。
1987年2月陈水扁随郑南榕出狱后宣誓加入民进党,并于3月高票当选该党中执委,年底当选中常委委员,正式进入党内的决策圈。同时他作为立委妻子的特别助理,第一个成立了“国会议员”的专属办公室,并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的财团法人福尔摩沙基金会,力图培养自己的人际关系和未来的从政班底。
而身为郑南榕的追随者和助手,借助郑的巨大声望,陈水扁的形象也日渐高大,特别是1989年发生的震惊全岛的郑南榕自焚事件。郑最初办刊的宗旨是“言论自由第一优先”,由于其始终如一地身体力行,对台岛的言论自由、组党自由、集会自由贡献巨大,后来其办刊重点逐渐转移到鼓吹“台*”,他认为只有向最大的禁忌挑战才能实现真正地自由,并公开在台北集会上演说。
到1989年1月,台湾高等检察署以叛乱罪嫌疑传讯郑南榕,但他拒绝出庭并撰文宣称:“他们抓不到我的人,只能抓到我的尸体“。4月7日,他为抗拒警察强制拘提在办公室自焚身亡,死时安坐椅上,身体笔直,可见其意志坚决。虽然郑生前不屑加入民进党,认为其妥协与投机,民进党却趁机以此大事宣扬,奉他为“灵魂党员“,民进党籍“立法委员“尤清与吴淑珍等称郑南榕是被警察打死后焚尸灭迹的,而台南的民进党更是直指“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“,大举游行,煽动民意。
由于与郑南榕的特殊关系,加上妻子的全力辅选,陈水扁一举以高票当选年底的增额“立委“,开始了重返政坛之路。
自此至1999年7月,陈连选连任民进党第二至九届中央执行委员、中央常务执行委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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